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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歌行送祁录事归合州困寄苏使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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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鹤注”

此当是广德元年春梓州作。

公梓州诗有“应须理舟楫”

及“长啸下荆门”

之句也。

《唐六典》:炀帝罢州置郡,有东西曹掾及主簿。

皇朝省主簿,置录事参军,开元初改司录参军事三人。

《唐书》:合州涪陵郡,属剑南东道。

“朱注”

祁录事乃合州录事。

故诗称苏使君为贤府主。

鲁訔作邛州录事,误也。

古乐府题有《短歌行》。

前者途中一相见,人事经年记君面。

①。

后生相劝何寂寥,君有长才不贫贱②。

君今起舵春江流③,余亦沙边具小舟。

幸为达书贤府主,江花未尽会江楼④。

(上四称祁录事,下四送归寄苏。

相劝后生,何忧寂寥,具此长才,终当显达矣。

二句慰词。

贤府主,指苏使君。

花期相订,公亦将往合州也。

①申涵光曰:此老固记一不记十者,得令经年记面,亦非易事。

王洙曰:古者有半面之交。

②《史记·陈平传》:“岂有美好如陈平而长贫贱者乎。”

③起舵,所以行舟。

④《方舆胜览》:江楼在合州州治之前,钓鱼山、学士山、巫山横其前,下临汉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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